〔93年國人10大主要死因〕
    ◎ 類別:綜合訊息
    ◎ 發佈單位:台灣健康檢驗網
    ◎ 發佈者:預防保健部

 衛生署日前公佈93年國人主要死因統計結果,民國 93 年國人死亡人數
共 133,679 人,較上年增加 2.9 ﹪,死亡人數增加原因主要係來自人口結
構日益老化所致, 死亡者平均年齡為 67.6 歲;其中 5 成以上死亡年齡
在 73 歲以上。如不考慮人口老化因素,而以 70 年人口結構調整計算之標
準死亡率則較上年減少 0.39 ﹪,因此 93 年國人平均壽命較上年延長。
 根據內政部初步估計 93 年國人平均壽命,男性為 73.60 歲;女性則為
79.41 歲 ,分別較上年增加 0.25 歲與 0.36 歲;如與 83 年相較,則分
別增加 1.90 歲與 1.65 歲。
 在國人壽命增長下,我國人口結構老化亦日趨明顯, 93 年 65 歲以上老
年人口佔總人口數的比例已達 9.48 ﹪ ,在戰後嬰兒潮陸續退休後,預期
未來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將會明顯增加。
 93 年已死亡人數計之 十大死因,分別為:( 1 )惡性腫瘤;( 2 )心
臟疾病;( 3 )腦血管疾病;( 4 )糖尿病;( 5 )事故傷害;( 6 )
肺炎;( 7 )慢性肝病及肝硬化;( 8 )腎炎、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;
( 9 )自殺;( 10 )高血壓性疾病。
 93 年因十大死因死亡人數合計約 占死亡總人數的 7 成 5 ,其中心臟疾
病;腦血管疾病;肺炎;腎炎、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;高血壓性疾病等 5
類死因之死亡年齡中位數都在 75 歲以上,均屬於老年人疾病,故死亡年齡
多偏高。
 另糖尿病與惡性腫瘤屬於慢性疾病,其死亡年齡中位數分別為 74 歲與
69 歲,死亡者以老年人口居多。但是自殺與事故傷害死亡年齡則有偏低的
情形,其死亡年齡中位數分別僅為 46 歲與 48 歲,因此對自殺與事故傷害
的防治,仍有努力加強的空間。
 93 年 十大死因標準化死亡率與上年相較,呈減少者有( 1 )惡性腫瘤
;( 3 )腦血管疾病;( 4 )糖尿病;( 7 )慢性肝病及肝硬化;(
10 )高血壓性疾病等 5 類死因; 呈增加者 有( 2 )心臟疾病;( 5 )
事故傷害;( 6 )肺炎;( 8 )腎炎、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;( 9 )自
殺等 5 類死因。
 93 年十大死因內容與上年相同 ,但( 2 )心臟疾病與( 3 )腦血管疾
病;及( 6 )肺炎與( 7 )慢性肝病及肝硬化之排名順位與上年互調。
 近 5 年來,以全體人口結構標準化 各縣市死亡率 ,則以金門縣、連江
縣、台北市、台中市與台北縣為最低的五縣市,主要係該等縣市老化疾病死
亡率多較他縣市為低所致。

  日期:2005.06.0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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