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醫學大學基因體研究中心在美國Cancer雜誌中發表對100位病例所做
研究報告,99%中的癌組織有基因群的變異。其中有16位病人他們的CEA是
正常的,但分子診斷技術偵測到腫瘤細胞,六個月之後出現轉移癌。這些
病人及早接受化學治療,因而至今還活的很快樂,另六名沒有治療,六個
月之內就身亡。
細胞癌變的主因有二:
1、個體基因的穩定性:也就是有無基因的缺陷,它可在後天形成,也
可來自先天父母親生殖細胞的遺傳。
2、環境的因素:這包括生存環境與個人飲食生活習慣,若含有高量致
癌環境或食物者,則容易得到癌症並引發後天性的基因突變。癌變
的主因,其中有先天遺傳佔5-10%,環境因素引發後天性的基因突變
佔90-95%。
十大死因之首---根據衛生署統計,民國90年癌症已連續二十年蟬連國
人十大死因的第一位,並且首度成為25至44歲壯年族群的死因之首。
依據統計,民國90年因癌症而死亡的人數近3300人,平均每四個人
死亡就有一個死於癌症,平均不到16分鐘就有一人死於癌症。
自從基因的次序被解碼後,整個醫學的研究都朝向基因與疾病的關係,
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癌症更是因基因失控所產生。人體有許多致癌基因與抗
癌基因,這些基因給我們在健康的評估上提供重要的訊息,因此基因檢測
對(1)家族曾患有癌症者(2)生活習慣不良者(3)長期暴露在高度環境污染
者,是個很重要的健康指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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